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:計劃道路、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。
依據建築法第48條:直轄市、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,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。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退縮建築時,從其規定。前項以外之現有巷道,直轄市、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,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;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。由此可知:
一、計畫道路:
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:計劃道路、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。
依據建築法第48條:直轄市、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,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。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退縮建築時,從其規定。前項以外之現有巷道,直轄市、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,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;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。由此可知:
一、計畫道路:
稅捐機關表示,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一生一次10%優惠稅率課徵土增稅,但應符合以下規定:1.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;2.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;3.出售前1年內,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;4.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;5.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%者,其建築工程完成應滿1年以上。
稅捐機關說明,申報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,應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第9欄「□本筆土地符合□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至第4項規定,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」方格內打ü。如未於申報書第9欄方格內打ü者,可於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,逾期不得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。